华中师范大学关于选派2017年教师出国研修的通知

时间:2017-03-22  来源:   作者:管理员   点击:

华中师范大学关于选派2017年教师出国研修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的教学改革,突显我校“一体两翼,建设高水平大学”的发展思路,提高任课教师的教学能力水平,培养信息时代创新型人才,经学校研究决定,2017年将继续从一线教师中选派15名种子教师于今年六月份到美国相关大学进行为期3周左右的研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 年龄不超过50周岁,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具备一定的教育信息技术基础。

2. 外语水平:通过BFT初级水平考试或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且出国培训期间使用英语的人员视为达到BFT高级水平并免于考试:具有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外语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和对应外语专业水平证书;曾在国外连续独立工作或学习一年以上,且提供相关工作和证明材料人员;提供托福550分或雅思5.5分及以上成绩证明的人员。

3. 热爱教学,勇于进行教学改革与创新,且回国后愿意发挥种子教师的引领、示范和榜样作用,积极推动我校信息化教学改革与创新。

4. 每学年均承担有本科生教学任务,且所任课程的教学测评分近五年内每次均超过85分。

二、研修任务

1.完成本次研修课程学习任务,达到研修预期目标。

2.制订未来三年教学创新工作计划,在研修结束后认真付诸实施,并积极指导和帮助其他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

3.参与华中师范大学青年教师教学创新竞赛。

三、遴选程序

1.320日—331日,个人申请:各学院择优推荐12名候选人。候选人需认真填写“华中师范大学2017年教师出国研修申请表”(见附件1),并于331日上午1130前将填好的申报表(有学院领导签字和公章)报教师教育学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沈红云老师(教师教育学院B205办公室,电话6829)。

2. 48日(周六)参加答辩:各学院推荐的候选人需参加由校人事处、教务处、外事处、教师教育学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人联合组成的评审小组的评审答辩。候选人在答辩时,需汇报个人在教育教学方面已经取得的成绩、参加本次研修的预期目标、未来3年将要进行的教学创新工作计划以及五分钟的英语面试。(答辩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四、支持政策

1.教师赴国外研修的相关费用(包括国际旅费、培训费、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公杂费等)由学校提供。

2.参加本次研修的课时数可记入“教师应参加每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培训”政策规定的培训课时。

3.前三期已经参加过出国研修的教师,本期不予考虑。

五、其他事宜

1.研修归来后,每位教师均须认真总结研修体会和感悟,提交学习总结;

2.学校将对本次研修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教师,相关费用自理,不记载培训学时。

3.各教学科研单位要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并协助学校做好教师研修期间的管理工作。

4.被派出教师要安排好自己的工作,认真完成本次研修任务。

5.未尽事宜,请咨询教师教育学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咨询电话:6829,联系人:沈红云

 

华中师范大学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华中师范大学2017年教师出国研修申请表

 

 

华中师范大学2017年教师出国研修申请表

 

性别

年龄

联系电话

最高学历

最高学位

职称及任职时间

在华师任教时长

任教专业

英语水平

研修预期目标

未来三年教学创新工作计划

近五年教学情况

授课时间

课程名称

学时

授课对象

教学测评得分

近五年教学研究情况

 

论文(著)或项目名称

刊物名称

承担任务排名

近五年教学获奖情况

学院审核及推荐意见

 

 

 

                      负责人:            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