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建设应做到三个结合
孙群杰
[摘要]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师大计,师德为本。德育工作是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尤其改革开放以来,教师思想也无不打上社会风气的烙印。身正为范,加强师德教育与营造尊师重教相结合,教学业绩考核与师德考核相结合,师德奖惩与保障教师合法权益相结合,努力提升教师队伍师德水平。
[关键词]师德建设;师德三结合措施;提高师德水平
[中图分类号]G6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4808 (2016) S1-0167-02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大计,师德为本。”师德即教师的职业道德,是教师和一切教育工作者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所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之所以强调要把师德建设放在教育工作的重要位置,是因为在新的时期,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教师队伍的思想也受到了某些不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的冲击,少数教师严重违反师德的现象时有发生,而且在社会上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严重破坏了教师队伍的整体形象,所以,加强师德建设应成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的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当然,作为一个社会人,教师受到整个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也是必然的,因此,不能把当前存在的师德问题都归咎于教师或教育本身。对于新时期如何抓好师德建设,笔者认为做到以下三个结合非常有必要。
一、加强师德建设与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风气相结合
加强师德建设应该成为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作为教育事业核心资源的教师,决定着教育教学工作的成败,而教师的德行如何,直接影响教育的方向和品质。所以,首先要严把教师的入口关,在选聘教师时,不仅要通过笔试、面试等方式对教师所必备的知识和能力进行考核,更要通过考察、公示等程序对教师个人的品行进行全方位的了解与检测,防止个别知识能力具备但个人品行不端的人进入教师队伍。至圣先师孔子曾经说过:“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作为万世师表的孔子告诉我们,自我品行端正了,即使不发布命令,别人也会去实行;如果自身品行不端正,即使发布命令,别人也不会去服从。教师在教与学的关系中,往往居于强势地位,教师自身品行对学生的影响,往往不可忽视。所以这句话,在国家和社会不断要求加强师德建设的当今仍有着积极现实意义,仍可以作为我们对教师师德的核心要求。其次,师德建设应该贯穿于教师工作的一生,融入教育教学工作的全过程。教书育人是一门特殊的职业,教师个人的品德修为会潜移默化地融入教学内容,影响受教育对象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形成。教育部门在制订教学计划和安排教学内容的时候,一定要把教师师德对学生的影响考虑进去。
同时,作为加强师德建设的大环境,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风气也非常必要,二者必须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真正培养一支师德高尚的教师队伍。当前,虽然各级政府部门和各种新闻媒体都在大力宣传教师的地位和作用,但尊师重教的社会风气并没有真正形成。我们国家从 1985 年正式设立了教师节,设立教师节的初衷,是为了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让全社会广泛了解教师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使教师受到全社会的尊敬。但实事求是地说,教师节设立三十二年来,设立的初衷并没有真正实现,虽然每年教师节时,各级政府部门大力树立和宣传优秀教师先进典型,展现了当代教师的精神风貌,但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社会氛围,仅仅靠过一个教师节远远不够,更不能把教师节过成一个学生或家长向教师送礼的节日。真正的尊师重教,一定要是全社会对于教师这一特殊行业的认可和尊重,是对教师无私奉献的敬仰和爱戴。要让广大教师和家长都认识到,为了使教师照顾自己的孩子而请客送礼不是尊师,对教师真正的尊敬是尊重教师的付出,支持和配合教师的教育。只有这样,我们加强师德建设才不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我们才能引导广大教师树立正确的从业观,用高尚师德去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我们的教育事业才会有辉煌的明天。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出现个别教师违反师德的事件时,要坚持就事论事,正面引导,不能因个别人的错误而抹黑整个教师队伍,因极少数人的行为否定整个教育事业。
二、教学业绩考核与师德考核相结合
当前对教师的考核,一般分为按年度考核或按学年度考核两种。考核的结果一般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对特殊原因不能完成正常工作量的,考核结果也可以不定等次)。而在对教师进行年度考核时,普遍存在重教学成绩而轻师德表现的情况。
我国的中小学教育目前仍旧处在应试教育为主的初级阶段,盲目追求升学率决非个别现象。虽然在对教师的考核方案中各级教育主管部门都把教师的师德表现列入了考核内容,但只注重教师的教学成绩,不注重教师的师德表现,甚至因教学业绩突出就一好遮百丑的现象屡见不鲜。
要纠正这种现象,就必须积极落实国家关于全面开展素质教育的大政方针,树立全面的育人观,坚决反对个别教师为了单纯地提高学生的成绩而采取简单、粗暴的教育方式,不注重学生的身心健康,甚至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随意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不澄清这些糊涂认识,不将师德考核作为教师考核的核心内容,摆在首要位置,就不能促进教师自觉加强师德修养,就无法真正实施素质教育。
要做好这项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是关键。必须明确要求各级中小学校不得简单地以教学成绩对教师进行评价,在制定师德考核方案时,要有一个具体可操作的规则,使中小学校在开展师德建设时有一个统一的、明白的标准。各中小学校在具体实施时,要结合本学校的实际情况,充分征求学生、家长及教师的意见,力争科学设计师德测评问卷,切实组织学生、家长及同行对教师的职业道德状况进行问卷测评。学校还可以通过家访、召开学生和家长座谈会、设立师德意见箱、网上留言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学生和家长对学校师德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目前在中小学实施的职称制度和绩效工资制度,直接关系到教师的切身利益。在具体实施时,部分学校简单地按教师的教学成绩来进行评定,或将教学成绩与评定结果直接挂钩,也造成了个别教师过分看重自己的教学成绩,甚至为了提高教学成绩而不择手段。所以,在对教师进行考核时,一定要把对教学业绩的考核与师德考核紧密结合起来,注重师德建设的过程性评价,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全面客观、实事求是地评价教师的职业道德情况,使对教师的师德考核贯穿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始终。
三、加强师德奖惩与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相结合
教师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既承担着教育教学的繁重任务,以自己的品行影响着学生的发展,也面临超负荷的工作压力和生活压力,所以,在依据师德考核结果对教师进行奖惩的同时,也要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
对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团体和个人,要大力进行宣传和表彰,让他们的事迹激励整个教师队伍。最近几年各地评选表彰的“十佳教师”“最美乡村教师”等先进典型,就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的反响,树立了广大基层一线教师默默耕耘、无私奉献的高大形象。我们要把那些优秀教师、育人楷模推选出来,优先解决这些教师的生活困难。在评先评优、晋职晋级中优先解决,以此弘扬正能量,带动整个教师队伍良好风气的形成。
对个别师德低下、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教师,要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要划定教师不可触犯的师德红线,对那些接受吃请、有偿补课、推销图书、体罚学生的教师,要在考核中一票否决;对那些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清理出教师队伍;对涉及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部门,同时,要追究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这里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加强师德建设,重视师德奖惩的同时,一定要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在社会发展的今天,教师正经历着来自社会各界的超负荷压力,包括人际关系压力、职业角色压力、工作压力、生活压力、家庭压力等。过重的职业压力导致教师的心理空间被严重挤压扭曲,甚至导致行为失常,出现心理健康问题。家长或社会的不理解,已成为当前影响教师心理健康的一个重要因素。特别是要保障教师在工作中对学生正常实施教育、训导、批评、评价等的基本权力,避免教师因为担心自己的行为得不到学生、家长和学校的理解而不敢正常行使教育管理的权力,无法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对那些干扰教师的正常工作,损害教师的正常权益的行为,应该坚决制止,依法打击,决不允许借师德建设之名干扰教师正当权益的行为发生。
在师德建设中,只有注意这三个结合,才能提升整个教师队伍的师德水平,才能引导教师立德树人,为人师表,不断提升人格修养和学识修养,才能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中小学教师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