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2024年工作安排,教师教育学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于2024年5月13日至17日期间开展学校专任教师数字素养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时间与方式
1.2024年5月13日至17日(具体时间由各教学单位自行拟定)
2.测评方式:在线测评问卷
二、测评办法
1.5月12日前,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联合人工智能教育学部教师数字素养测评组生成全校专任教师数字素养在线测评二维码,并发送至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
2.5月17日前,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组织本单位专任教师完成教师数字素养在线测评工作;
3.5月24日前,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联合人工智能教育学部教师数字素养测评组完成各教学单位教师数字素养发展报告和参评率统计工作,并将测评结果反馈至各教学单位。
三、注意事项
1.根据学校要求,各教学单位应确保本单位专任教师参与本次教师数字素养测评且参评率不小于75%,完成情况将纳入本单位年终绩效考核。
2.各专任教师参加本次教师数字素养测评,需认真、如实填写测评问卷中的各项问题,否则成绩作废,视为未参加本次测评;
3.教师数字素养测评成绩仅用于支持我校教师教育数字化转型培训方案,不作他用,请各位专任教师放心填写,无需顾虑。
4.联系人:沈红云 联系电话:6829
教师教育学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