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华师行字〔2024〕11号)、《华中师范大学教师岗位聘用办法》(华师行字〔2016〕192号)、《〈华中师范大学教师岗位聘用办法〉补充意见》(华师行字〔2018〕37号)等文件要求,公正、公平、公开。
二、申报对象
截止2023年6月30日在岗的学科教学论教师。
三、评审组织
成立学科教学论专业技术岗位评审专家组,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进行评审。
四、岗位职数
2023年高校教师系列——学科教学论教师专业技术岗位推荐指标数,教授二级1名,教授三级0名,教授四级2名,副教授三级4名。
五、职称评定时间安排
1.2024年3月15日—3月22日,申报人通过岗位聘用系统完成申报,申报入口:http://hrs.ccnu.edu.cn,并将反映本人教学工作业绩和业务能力的材料原件送交各学院聘用组。
2.2024年4月6日前,各学院聘用组对申报人的资格条件、师德情况进行综合审查,确定推荐名单并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包括展示拟推荐人员的教学、科研成果原件)。
3.2024年4月7日,各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人所有申报材料交至教师教育学院B304办公室。
报送教师教育学院的材料除从“人事综合管理平台”打印的表格、支撑材料外,还应实事求是根据其申请岗位填写提交相对应的《2023年(学科教学论)高校教师岗位聘用申报统计汇总表》(见附件),并将汇总表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 641541245@qq.com,文件命名 :单位 + 姓名 + 申请岗位。相关支撑材料的复印件请按照填表顺序装订成册,请确保《2023年(学科教学论)高校教师岗位聘用申报统计汇总表》上填写的内容与人事综合管理平台打印的表格上填写的内容一致。
4.学科教学论专业技术岗位评审专家组进行审议,确定推荐人选,并报学校岗位聘用委员会,参加学科组评审。
5.学校发文聘用。
六、其它工作要求
请参见《关于做好2023年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华师行字〔2024〕11号)。
七、本方案解释权在教师教育学院。
联系人: 罗 忻(教师教育学院) 电话:67868130
孔庆鹏(人事部) 电话:67866861
人事部 教师教育学院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