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7年上半年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计划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批准“本科教学工程”高等学校教师网络培训系统项目二期建设方案的通知》(教高函〔2012〕6号)精神,每年由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组织开展两次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工作,积极推动优质教学资源应用与共享,努力提升高校教师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现将2017年上半年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计划予以公布(具体培训课程见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
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从教师发展需求出发,以提高教师师德水平和教学能力为目标,内容突出教育教学理念与方法、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教师科研能力和综合素养提升、课程教学方法等。培训对象为高校在职教师,重点是中青年教师。
一、培训方式
培训通过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平台和移动学习平台进行,分为同步直播培训(26门)、在线点播培训(800多门)和项目定制培训。同步直播培训是固定时间开展的培训,包括集中培训、直播培训和面授培训等方式(具体课程见附件一);在线点播培训不受时间和地点限制,通过网络进行自主学习和互动交流( 具体课程见附件二)。同时,每周一至周四下午安排网络直播讲座,作为上述培训课程的补充,由参训教师或高校自主选择收看, 具体讲座课程安排请登录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网站http://www.enetedu.com进行查询。
同步直播培训有三种培训方式:(附件)
1.集中培训:主会场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在华中师范大学(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武汉分中心)设专用的网络培训教室,参训教师统一在华师参加网络学习。
2.网络直播培训:参训教师在网培中心网站上直接报名、自主参训,培训地点不限;相关高校也可开设分会场组织本校教师参训。不能实时收看网络直播的学员,可在直播结束后收看回放的课程视频。
3.面授培训:参训地点设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或相关高校,参训学员需按培训通知的时间、地点参训。
在线点播培训课程不固定培训的时间,有两种培训方式:(附件)
1.学习卡。学员登录网培中心网站(http://www.enetedu.com)、移动学习APP(教师发展在线)或“教师发展智能终端”,选择要参加在线培训的课程,激活学习卡开始培训学习。
2.院校教师在线学习中心。学员通过所在学校已安装的“院校教师在线学习中心” 或“教师发展智能终端”进行注册报名,选择相关培训课程开展学习,可与全国教师共同在线学习和交流。学习周期为12个月,具体时长以各学校规定为准。
“院校教师在线学习中心”是网培中心为高校开发的教师培训学习平台,除嵌入学校购买的培训课程外,还可收看网络直播讲座,参与网络社区交流,并具备学校培训管理功能。学校根据本校教师培训的实际需要,选择适合的培训组织方式。网培中心免费为高校安装平台,培训课程需学校付费购买。“院校教师在线学习中心”建设指南可在网培中心网站“院校在线学习中心”频道查询。
“教师发展智能终端”是网培中心为高校研发的促进教师发展应用型智能终端,为学校提供培训效果展示、过程监控、资源下载、便捷应用、校本培训内容上传等功能服务。
参加上述各类培训的教师需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以下简称“网培中心”)网站(http://www.enetedu.com)、移动学习APP(教师发展在线)或微信公众号(enetedu)上提前注册报名;已开通“院校教师在线学习中心”平台及安装“教师发展智能终端”的高校,教师可通过本校平台或终端参加培训。具体培训信息及“院校教师在线学习中心” “教师发展智能终端”建设指南可在网培中心网站查询。
项目定制培训:(附件)
高校自主选择培训项目,或根据其自身个性化培训目标及需求,由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以下简称“网培中心”)进行量身定制,提供的精准、有效培训。
二、培训费用
集中培训、网络直播培训每门课程收费600元/人,面授培训收费标准以网培中心网站通知为准。
在线点播培训有两种收费方式:
1.“院校教师在线学习中心”。学校根据选取培训课程的数量,以年度为单位缴纳培训费用,收费标准为:50门在线课程4万元/年,110门在线课程8万元/年,全部在线课程20万元/年。购买“院校教师在线学习中心”的学校还可选购“教师发展智能终端”,终端价格根据具体配置而定。
2.学习卡。收费标准为每门在线课程450元。学校统一购买学习卡,需在汇款“附言”中注明汇款单位名称和“在线培训”字样,也可到相应分中心通过POS机支付购买;个人缴费购买学习卡的,可选择在线支付、POS机支付和银行汇款等方式,需在汇款“附言”中注明汇款人名称和“在线培训”字样。
项目定制培训由学校选取相应的培训内容费用一事一议。
三、结业与证书
参加同步直播培训的学员,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和教学活动,缴纳培训费,考评合格,颁发教育部教师工作司、高等教育司共同签发的“高等学校骨干教师培训证书” (纸质证书)。
参加在线点播培训,经考评合格后,颁发网培中心 “高等学校教师培训证书”(电子证书),证书由学员在网上自助打印;被评为 “优秀学员”的,颁发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和高等教育司的“高等学校骨干教师培训证书”(纸质证书)。
对达到培训要求并获得证书的学员,所在学校应承认其接受培训的经历,计入继续教育学时。
四、培训地点
集中培训地点在华中师范大学,具体承办单位:教育部中南高师师资培训中心。报到及上课地点:华中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大楼A307教室(华中师范大学东南边学子超市向南左转50米即到)。参加培训的老师在培训第一天上午8:20直接到培训教室报道。食宿自理,不做统一安排。培训费用可通过POS机刷卡(不收现金)或网上支付。
来汉学员可在武汉火车站、武昌火车站乘地铁4号线转2号线至广埠屯站;汉口火车站乘地铁2号线至广埠屯站。
五、联系人
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武汉分中心(华中师范大学内)
联系人:张法光
电话:027-67863531电子邮箱 :zfg@mail.cc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