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依据学校《关于做好2025年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及《华中师范大学高校教师岗位聘用办法(试行)》(华师行字〔2024〕72号)等文件精神,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择优聘用。
二、申报对象
截至2025年6月30日在岗的学科教学论教师。
三、评审组织
成立学科教学论专业技术岗位评审专家组,负责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进行评审。
四、岗位职数
2025年学科教学论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等额推荐指标: 正高四级2名。
五、申报流程
1.个人系统申报:申报人通过岗位聘用系统提交材料,由所属学院审核思想政治和师德表现、材料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岗位条件等,合格后推送至教师教育学院审核。
2.学科教学论岗位聘用工作组评审:学科教学论专业技术岗位评审专家组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进行综合评价,确定等额推荐人选,公示后报人事处。
3.同行评议:学校统一组织。(申请晋升正高等级岗位和高级层级岗位时,选择的业务条件中包含科研成果时,须进行同行专家评审。)
4.学校复核:学校成立材料审核专班对申报人的资历条件、教育教学条件、业务资格条件等进行复核。
5.高校教师岗位评议委员会评审:申报正高四级的,进行材料评审。
6.学校岗位聘用委员会审议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
7.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党委常委会会议审定并公示。
8.学校与拟聘人选签订聘期任务书。
9.学校发文聘用。
六、时间安排
1.2025年11月9日前:申报人完成系统申报。
• 登录“智慧科研”(https://kygl.ccnu.edu.cn/ky/,或一站式门户→智慧科研)认领成果;
• 登录“教师数据服务系统”(https://chart.ccnu.edu.cn/,或一站式门户→教师数据服务系统)核对数据;
• 登录岗位聘用系统(https://hrs.ccnu.edu.cn/,或一站式门户→人事综合管理系统→岗位评聘)完成申报。
2.2025年11月19日前:各学院完成资格审查、推荐、公示(含成果原件展示),以及在系统中提交公示无异议的推荐名单,同时将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的纸质材料送教师教育学院B304办公室。
• 报送材料除从“人事综合管理平台”打印的表格、支撑材料外,还应实事求是根据其申请岗位填写提交相对应的《2025年(学科教学论)高校教师岗位聘用申报统计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版发至404260850@qq.com,命名格式:单位+姓名+申请岗位。相关支撑材料备查。
3.2025年11月27日前,教师教育学院在系统提交评议结果并将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的纸质报告报人事处。
七、注意事项与纪律要求
1.严格对标申报: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组织申报人认真学习学校及本系列聘用条件,严格对照标准审核个人成果。坚决杜绝不符合基本条件者进入申报程序。
2.强化审核责任:各学院聘用工作组是初审第一责任单位,须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
3.明确惩戒措施:若在职能部门复核阶段,发现申报人基本业绩不达标,但学院仍将其上报的,学校将作如下处理:
• 立即退回该申报人的所有材料,取消其本年度参评资格。
• 取消该申报人下一年度(2026年度)的申报资格。
4.诚信申报:申报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当年参评资格,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记入师德档案,至少2年不得申报高一级岗位。
5.未尽事宜参照《关于做好2025年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执行。
八、解释权
本方案由教师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杨颖(教师教育学院) 电话:027-67868130
教师教育学院
2025年11月4日